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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标50人论坛”在京举办

阅读:13382018/01/31 09:55:30来源:

中华商标协会会长马夫致辞。


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中华商标协会副会长刘春田发表演讲。


商标局副局长陈文彤发表演讲。


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副主任曹红英发表演讲。


中华商标协会副秘书长臧宝清主持论坛。


商标评审委员会案件审查三处处长薛寅君发表演讲。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审判长夏君丽发表演讲。


  1月23日,北京的天气特别冷,然而位于木樨地桥附近的中国科技会堂B207会议室里却暖意融融。会场内不时响起热烈的掌声,偶尔也有笑声。200多名中国商标行业的专业人士汇聚一堂,共享冬日里一场思想与知识的盛宴——中华商标协会主办的“中国商标50人论坛”正在这里举办。

汇聚顶尖专家的商标智库
  据介绍,“中国商标50人论坛”是由中华商标协会发起组织的非官方、非盈利性商标智库。论坛宗旨是促进商标领域政策研究、学术交流和实务提升。论坛举办前一天即1月22日,中华商标协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了新一届理事会和监事会以及理事会会长。论坛的举办,是协会新一届领导团队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打造商标品牌理论研究平台和会员服务平台的重要举措。
  本次论坛以“《商标法》理论和实务的最新进展”为主题,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刘春田、工商总局商标局副局长陈文彤、工商总局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副主任曹红英、商标评审委员会案件审理三处处长薛寅君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审判长夏君丽出席论坛并作精彩演讲。
  中华商标协会会长马夫在致辞中说,当前我国经济步入新常态,处在转型发展、创新驱动的关键时期。在这种形势下,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发展商标品牌经济,以商标品牌为核心整合各种经济要素,推动自主创新,提高核心竞争力,是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建设商标强国的迫切要求,也是中国经济在新常态下的必然选择。
  马夫说,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倡导创新文化,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这为新时代商标知识产权工作指明了努力的方向。中华商标协会作为商标品牌领域的全国性社团组织,将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准确把握新时代新要求,勇于承担历史使命,充分发挥协会行业自治作用和平台作用,推进商标品牌建设工作。

法治是商标事业发展的基础
  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中华商标协会副会长刘春田教授在论坛作“法治是商标事业发展的基础”的主题发言。他结合自身经历,介绍了商标事业发展的历史和背景。他指出,商标事业与中国改革开放事业的发展同步。改革开放波澜壮阔的40年,也是中国法治建设的40年。近年来,国家很重视法治,商标事业要在法治的引领下发展,这是战略上、理论上、思想上的飞跃,从某种意义上这也是承认和尊重技术、经济、社会发展一般规律的结果。
  刘春田教授在演讲中阐述了他对商标一些深层次问题的思考。他再次强调“商标权属于私权”的观念,认为这是商标法治、商标事业、商标实践等一切事物的出发点和归宿。在私与公、公与公之间,都存在利益分配问题和资源配置问题,应当以正当性为标准作出判断。
  刘春田教授还提到了商标和商标权的问题。他认为,只有把商标作为一个财产对待时才能产生“商标权”,如果只注册未实际使用,不可能产生商标权,也不可能获得商标因使用而产生的利益。因此,看待问题时要有更多的理性,不要把数量当作统计业绩。要用法治思维进行反思,使注册和使用制度有效连接,使我国的商标注册制度更健全、更公平、更诚信。
  “商标问题是一个全球问题。”刘春田教授最后指出,看待商标问题要有全球视野。中国是世界贸易组织最大的受益者之一,尚未用完这个体系带来的红利,因此要继续更加全面深入地融入现有体系,学习和运用规则,促进我国经济发展。他认为,上述问题归根到底是法治、诚信、公平、全球化思维,遵循这些原则,我国的商标事业一定会有更大的发展。

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以及确权工作的新进展
  论坛的第二位演讲嘉宾是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副主任曹红英,她重点介绍了中心的组织结构以及成立以来开展的各项工作。
  曹红英说,中心立足便利化改革新形势、新任务,着眼长远建设,目前已建立了涵盖行政、人事、财务、商标审查业务和质量监管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形成了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管理体系,出台了涉及纪律、廉政等各个方面的文件60多个。中心注重业务培训,2017年举办了19期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商标审查、公文写作、宣传和党务工作,参训人员达3500多人次。
  曹红英说,为提高商标审查效率,审查协作中心持续完善商标审查机制,积极推行独任审查制,目前中心已有234人被聘独任审查员,占实际在岗实际审查人员总数的68%。独任审查员队伍规模的扩大,提高了商标审查效率。质量是商标审查的生命线。中心专门成立了质量管理部,出台了《质量管理办法》《商标注册申请形式审查质量检查工作暂行办法》《变转续审查质量检查工作暂行办法》等,质量检查和监控覆盖从形式审查到实质审查的全过程。
  第三位演讲嘉宾是商标局副局长陈文彤。他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商标工作快速发展,为我国由商标大国发展为商标强国打下了坚实基础。2017年我国商标注册申请量达574.8万件,比上年增长55.72%。随着商标品牌战略的有效推进,我国已成为全球商标知识产权的主要创造者,拥有一批享有世界声誉的商标品牌。
  陈文彤在演讲中介绍了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审查周期和恶意注册问题。他说,商标局大力深化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重点解决企业商标发牌“拦路虎”问题,审查周期已从法定的9个月缩短到8个月,2018年年底将达到6个月。面对商标恶意注册行为日趋规模化、专业化的形式,商标局主动作为,驳回了一批恶意注册申请,起到较强的示范效应。
  近年来中国企业“走出去”步伐加快,商标国际注册需求加强。陈文彤在演讲中也用数字证实了这一趋势。他说,2017年我国申请人提交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4810件,比上年增长59.6%,在马德里联盟中排名第三。截至2017年年底,我国马德里商标累计有效注册量25006件,比2016年年底增加2736件,表明我国企业申请海外商标的意识大幅度增强,“走出去”的步伐加快。我国的地理标志商标精准扶贫工作也备受关注,地理标志商标已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截至2017年12月底,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共核准注册3906件地理标志商标。
  展望未来,陈文彤表示,站在新时代的历史起点上,必须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在遏制商标恶意抢注、提升商标行政执法效能、规范商标代理市场等问题上继续下大力气,不断研究和解决闲置商标处理、商标资源囤积、商标交易管理等新问题,化挑战为机遇,为新时代中国品牌发展打开新的窗口。
  商标确权工作一直备受业界关注。商标评审委员会案件审理三处处长薛寅君在论坛上介绍了商标评审工作的最新进展以及对未来商标评审工作的展望。
  薛寅君介绍说,2017年商评委共审结各类评审案件168894件,其中驳回复审案件144215件,涉及双方当事人的复杂案件24679件。2016年商评委受理案件数量为15.61万件,其中驳回复审13.06万件。对比两组数据可以看出,因为法律规定审限分别为9个月和12个月,2017年审理案件的数量略高于2016年的受理数量,说明商评委已完成法律赋予的审限义务,审理时间还有所缩短。商评委自2017年5月起将审理工作的重点放在占比较大的驳回复审案件上,经过努力目前平均审理时间已低于8个月。
  2017年12月28日,评审裁定文书全面即时公开系统正式运行,受到商标业界的广泛关注与好评。薛寅君说,截至目前已有两万多份评审裁定在网上公示。文书公开不仅可以促进全社会对商标法律知识的了解,而且可以接受全社会的监督,以公开促公正。
  薛寅君介绍说,2017年商评委共收到各类评审案件申请205239件,比上年增长31.45%,收到驳回复审申请174118件,比上年增长33.35%,收到涉及双方当事人的复杂案件申请31121件,比上年增长22.04%。面对案件申请量剧增的压力,2018年商评委计划从五个方面推进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以确保如期完成审理工作;二是力争在2018年年底前将驳回复审案件平均审理时间压缩在7个月内;三是加快推进网上评审申请系统,在未来实现网上申请;四是进一步推进口头审理工作,增加口头审理案件数量,不断提升审理水平;五是加强打击恶意抢注专题研究,促进诚信申请。他还介绍了商评委在淡化行政认定色彩,回归驰名商标保护立法本意方面采取的举措。

商标使用与诚实信用原则的法律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审判长夏君丽围绕商标使用与诚实信用原则的法律适用这两个商标权司法保护中的热点问题发表演讲。
  夏君丽说,商标的使用和法律适用问题之所以重要,是因为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要求商标使用,商标三年不使用的撤销复审案件也涉及对使用证据的把握。商标近似的判断、商标混淆可能性的认定因素,正当使用、在先使用的侵权抗辩事由对赔偿的影响,关于定牌加工的分歧等,这些问题都与商标使用有关。她在演讲中结合一些具体案例对相关法律条款如《商标法》第五十九条第三款的理解与适用进行阐述,介绍了存在的争议以及司法实践中的做法。
  2013年修订《商标法》时增加了诚实信用原则。夏君丽认为,如何在具体法律适用中体现诚实信用,这一原则与现行《商标法》法条之间到底是怎样的关系,如何解决这个原则与其他法条间的适用等,都是值得关注的重点。现在面临的大规模抢注问题,如果用诚实信用原则解决,就需要平衡与具体法律适用的关系。
  夏君丽表示,《商标法》的理论与实践都在发展,对商标权的认识也在不断发展,生产和经营方式的改变也给商标权利的界定及保护带来新的挑战,例如涉及“互联网+”商标保护的新问题,竞价排名、关键词推广引发的商标侵权认定问题,互联网服务的认定问题,网络服务商标的知名度是否能够延及线下商品的问题,涉及APP标志、微信公众号名称的商标侵权问题等。她认为,这些问题的解决归根结底要从商标的基本功能、作用,商标权的私权属性出发,考量对商标法律制度、法律体系框架的影响,处理好商标权保护与正常的市场秩序和公共利益的关系平衡。

□本报记者 李 春
  (根据嘉宾发言整理,未经本人审阅)

(责任编辑:沈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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