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南京市商标品牌战略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决定
宁财企[2020]210号
江北新区和各区(开发区)财政局、知识产权局(科创局、科才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推动各地全面取消商标申请注册环节的资助与奖励的决策部署,经研究决定,废止《南京市商标品牌战略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宁财规[2018]12号)。自2020年1月1日起不再对成功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省市产业集群品牌基地和成功注册的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集体商标、马德里商标的经营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南京市财政局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22日
原址:http://czj.nanjing.gov.cn/njsczj/202006/t20200622_19606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