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想要拥有自己的商标,一般都是挑选进行”商标注册“请求,当然如果嫌麻烦也可以挑选购买一个商标,今天大掌柜就给大家讲下”商标转让“中有哪些行为是无效的,南通商标注册小编期望可以帮助到您。
商标转让中有哪些行为是无效的?
商标注册证失效
这类情况一般是指:注册商标有用期满并在六个月宽展期内未提出续展请求,或该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或商标局已刊出的商标。
私行改动注册商标文字、图形及其组合
注册商标是经国家商标局审定存案的,使用人不得私行进行改变。私行进行改变的注册商标不得转让,且不受法律维护。
自行改动注册人名义、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自行改动注册人名义、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而未办理改变手续的。注册人的称号、地址具有唯一性和确认性的特征,是确认注册商标专有权所有者的重要依据,不得随意改变。私行改变的,不受法律维护。
混杂或许其他不良影响
对或许产生误认、混杂或许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注册商标请求。注册商标通过长期使用,或许已为相关公众所熟知,消费者或许将使用同一注册商标的产品联系起来。在注册商标转让时,尤其简单引起混杂和误认。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利益,防止混杂和误认,法律规定:对或许产生误认、混杂或许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注册商标请求,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请求人并说明理由。
相似产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许近似的商标
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许相似产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许近似的商标,没有同时转让的。同一种或许相似产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许近似商标,应当同时转让,否则,简单给消费者造成混杂与误解,南通商标注册小编认为丧失维护商标专有权的意义。因此,法律规定,同一种或许相似产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许近似的商标,应当同时转让。